評析:又是莫名其妙的決議!中華名國憲法明文規定:『中華民國人民,無分男女,宗教,種族,階級,黨派,在法律上一律平等。』公務機關決議的效用視同法律,金管會立意雖可理解,但擺明違憲!弱勢族群者的錢是錢,難道一般投資人的錢就是錢嗎?
而且『弱勢族群優先補償』,但銀行賠完這些人後,還指望他們會賠其他人嗎?
當然,除非銀行有明顯違法或矇騙之處,否則個人也不認為應該都全額賠付,畢竟投資人也該自己負部分責任!
這波內閣改組顯然漏掉了陳X!不過主委有任期制保障,也動不了他!
弱勢族群連動債 銀行全賠
須兼具高齡 低學歷 重症 且限已申請公會評議者
2009年09月16日蘋果日報
【廖珮君、陳瑩欣╱台北報導】雷曼兄弟倒閉昨(15)日屆滿周年,金管會要求針對已進入銀行公會評議中,高齡、低學歷、重症三者兼具的極度弱勢者,各銀行需全額補償投資損失,第二弱勢則為高齡、重症、低學歷且限首購族,符合三者其中一項,各銀行則需補償投資損失7成。
補償損失
據了解,金管會主委陳冲、銀行局長張明道9月初找國內5大連動債銷售銀行董總座,包括中信銀董事長羅聯福、台新銀董事長吳東亮、大眾銀董事長陳建平、北富銀和一銀高層全部出席,陳冲要求,各銀行需優先與弱勢投資人和解,並提高補償成數。
次弱勢補償7成
所謂高齡、低學歷和重症,是指70歲以上、國中程度以下並領有殘障或重大傷病,屬重症病患者,且限已進入銀行公會評議中。目前申請公會評議爭議案共2萬5000多件,自行和解則近2萬件。
這是繼金管會下令9月底,連動債需達和解率5成後,再度要求各銀行針對極度弱勢者,需全額補償,惟銀行業者擔心,此舉恐會引發銀行自行和解部分,投資人會再來申訴,要求提高補償的道德風險。
恐須增提補償金
張明道昨說,弱勢族群優先補償是確定的,至於補償成數是「銀行的共識」。
中信銀副總隋榮欣說,會遵守新補償規範,希望年底前能妥善弭平客訴糾紛,據了解,中信銀暫不再提列補償準備金,海嘯周年來,中信銀累計提列補償金逾50億。
台新金主管則說,一切遵守金管會規定,台新金才在8月提列16億元補償金準備,未來是否會因應新補償政策增提,須視整體和解情況。另外,一銀內部則初估,新補償政策恐讓銀行再增提1000~2000萬元補償金,目前一銀連動債補償金累計提列約10億元。
和解比率已增加
據金管會統計,截至9月4日止,投資人申請銀行公會評議案件約2萬5000多件,已和解7603件,和解率32.63%,已較6月底提升3倍,投資人自行與銀行和解件數約1萬8895件,已有1萬3416件和解,和解比率71%,兩邊和解件數相加,超過2萬1000件,張明道說,和解比率已增加,銀行局都會盯進度。
隋榮欣說,目前中信銀連動債客訴和解率已破4成,預計可以在月底達成金管會定下「和解率需高於5成」的目標,第一金總經理簡明仁則說,目前一銀和解率已達逼6成,銀行已加速和投資人和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