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業銀行的判斷能力,令人質疑!
PEM問題商品 六銀行買回
【經濟日報╱記者李淑慧、雷盈╱台北報導╱2009.05.08】
針對台版馬多夫美國加州PEM集團詐騙案,金管會7日表示,六家銷售PEM商品的銀行都已決定向投資人「買回」,其中有三家確定全部理賠。
包括台中商銀、渣打、安泰等三家銀行,都表示將全額理賠給投資客戶;華南銀、永豐銀、萬泰銀則還沒有對外宣布理賠計畫。
金管會已經要求這三家銀行的董事會,必須在今天以前提出投資人保障方案。
金管會官員說,如果這三家銀行董事會在今天以前沒有通過「投資人保障方案」,將禁止其銷售海外金融商品給散戶。此項「警告」對銀行將有相當大的壓力。
PEM集團透過台灣六家銀行所銷售的連動債商品,金額約有250億元,此外,華南永昌投信也購賣了16億元的PEM商品。
金管會主秘盧廷劼表示,六家銀行都已向金管會承諾將「買回」PEM商品,但買回的方式還要細談。
因為PEM的商品一開始雖然是詐騙行為,過程中仍按照契約支付投資收益,因此銀行要看商品不同的到期時間及過去客戶贖回情形,再決定買回方式。
據了解,也有銀行希望在商品到期時再買回。
盧廷劼說,銀行業者與客戶協商的態度都很積極,希望盡量不要讓投資人受到重大損失。
但他強調,銀行是保證「買回」,不是保證全額賠償。
買衍生性商品 先看風險
【經濟日報╱記者陳芝艷、洪凱音╱台北報導╱2009.05.08】
銀行業者指出,PEM這類商品的結構複雜,又屬於境外商品,法令保障有限,更不屬中央存保保障範圍,因此投資人購買前要先衡量自身的風險承受度。
銀行主管指出,投資人購買這類衍生性商品前,要評估匯率波動風險和發行債券機構信用風險。以連動債為例,契約上都會有「不保證發行機構風險」等文字,由於轉換的期間普遍在五年以上,如果期間市場發生次貸這類金融風暴,發行機構能否「挺」得住,也要考量。
此外,如果銀行號稱提供客戶轉換的連動債在較短期間內即可回本,表示債券的收益率較高,但風險相對也會較高,投資人必須特別留意。
最後,則要評估自己有沒有能力選擇其它的投資工具。台企銀財富管理部經理盧坤發說,連動債若虧損40%,投資人想要再回本,新商品的漲幅必須達66%以上,如果比較市場各類投資工具的波動度,不少連動債都不及股票、基金,投資人也可以考慮把虧損的資金拿來買股票或基金,有機會比購買連動債更短時間回本。
以這次PEM集團在台銷售的商品來說,架構與一般外商銀包裝的連動債型式不太一樣,除了連動債原有的信託架構、保管銀行,還有第三方再保機構。
獨立財務顧問建議,投資人若要購買衍生性金融商品,一定要勤做功課,對金融機構保證投資收益過高的商品更要特別小心,畢竟定存利率不到1%,當理專告知有7%以上的獲利,投資人須特別注意背後隱藏的風險。
※邱老師評論※
看完這兩則新聞,啼笑皆非之餘,對於銀行的判斷能力,以及處理問題的態度與誠意,實在感到非常心寒。
一項金融商品可不可以代理與販售?
銀行當然是第一道把關的防線,難辭其咎。
況且今天若連專業的銀行團隊,都無法判斷衍生性商品的風險(甚至真假),請問一般的市井小民,他們如何判斷?怎麼判斷?
這些銀行業者對於投資人的要求,會不會太超過了呢?
其次,為何台灣的金融業會發生如此荒謬可笑的事情?白白葬送投資人的血汗錢?
該說是詐騙集團太厲害,所以銀行才會上當?
還是銀行本身就是無知與無能,未具備足夠的專業知識來判斷?
亦或是,金融機構因為利欲薰心,導致良心一時之間被金錢給蒙蔽了?
雷曼兄弟的連動債,在發行時是真實存在的金融商品,立意至少並非為單純吸金;反觀PEM的問題商品,打從一開始就是場騙局,屬於惡意。
雖然銀行本身也是受害者,商譽與招牌皆會受到影響,但你在銷售時快樂地賺取手續費,出事之後卻僅承擔部分責任,說起來最可憐的還是小老百姓。
另外,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,當時在哪裡?
一旦初期未能有效預防,事後就只能每天協助投資人自救,相信也是挺累人的。
希望這些一連串的金融危機,能夠讓台灣的金融業真正得到教訓