誰的名義不重要,保險能否符合需求才重要!
賣保單 別假借銀行名義
【經濟日報╱記者黃欣、雷盈╱台北報導╱2009.04.09】
保險代理公司常假借銀行貴賓服務對信用卡持卡人推銷保單。金管會8日指出,保代不可假借銀行名義推銷商品,銀行未經同意,也不能外流卡友資料。據指出,金管會將修法禁止這類不當招攬。
「您好,我是XX銀行客服人員,請問最近使用信用卡有任何問題嗎?因為您是我們的白金卡貴賓,有一張XX保單要推薦給您…。」持卡人林小姐每天都接到好幾通行銷保單的電話。
林小姐說,一開始以為銀行是通知信用卡使用問題,聽到最後才發現是保險代理公司在賣保單,有受騙上當的感覺。
針對這樣的情況,金管會保險局官員說,最近金管會已研擬修改「保險業辦理電話行銷應注意事項」,以後將明確規範保代公司電話行銷內容,保代公司必須立即表明自己是要販售保險,不可再假裝是銀行信用卡部門人員,以免持卡人誤會。
保險局官員說,保代公司如果以銀行名義跟持卡人推銷保單,屬於不當招攬,金管會將嚴格禁止。
官員提醒,持卡人如果不想再接到推銷電話,也可以打電話給銀行,請銀行不要把自己資料外傳。持卡人也可請保代公司勿再來電,否則可向金管會檢舉。
官員表示,持卡人辦卡時可能勾選銀行「同意把資料給本行的相關企業使用」相關選項,因此資料被金控旗下子公司使用。假如銀行跟保險代理公司、保險業者簽訂三方契約,持卡人的資料也可能被三方一起使用來共同行銷。
官員指出,銀行應該要對持卡人資料保密,除非是持卡人自己同意外流分享。建議持卡人,不妨跟銀行要求回傳當初的契約範本,以檢查銀行銷售是否失當,同時捍衛自己的權益。
誘取個資…銀行花招多
【經濟日報╱記者黃欣、雷盈╱台北報導╱2009.04.09】
銀行「分享」個資招數愈來愈多。部分銀行業者以「免掛失手續費」為誘因,只要民眾在辦卡時同意提供個人資料讓金控旗下子公司共同行銷,就可減免1,000元的掛失手續費。
台北富邦銀行從2月到今年底,不論申辦何種信用卡卡別,卡友只要勾選「同意」讓金控集團共同行銷,就可享有千元掛失費「免付」優惠。永豐信用卡也從今年開始,在信用卡申請書增加這個選項。
玉山銀行也提供鈦金卡卡友辦卡時若希望獲得免費團體貸款意外險,須授權銀行將個人資料提供給保誠人壽,以便提供保險相關服務。
針對銀行推出的這項優惠,卡友表示,銀行等於用1,000元就賣掉個人資料,而且掛失手續費不見得每個人都會用得到,因此並不划算。
銀行主管則說明,這項服務和「個資外洩」的意義不一樣,因為銀行只會提供資料給同集團共同行銷,並非把資料交給其他人。銀行主管表示,不少持卡人本身也和發卡銀行有許多往來,包括購買理財商品,或是保險等,資料早就「分享」。
銀行業者說,若是卡友不希望接到行銷電話,在填申請書時也可不要勾選,銀行自然不會「打電話騷擾」。
不過,銀行主管提醒,卡友網路購物填寫個資時更要小心,尤其在沒有安全認證的網站刷卡交易,不但個資容易「全都露」,還可能成為非法集團盜刷目標。
※邱老師評論※
『生命會自己找出路』,金融從業人員為了生存,導致行銷話術不斷推陳出新,本是無可厚非。
然而為何會演變如廝,諸如:保代喬裝銀行通路來進行銷售、金控公司為了交叉行銷,逕自讓客戶個人資料在旗下單位流通‧‧‧等,導致民眾對於金融業信任崩潰?
說穿了無非就是───金融機構打從一開始就搞錯方向!
金控集團整合了銀行、證券、保險,本是想讓民眾可以一次得到全方位的理財規劃服務,孰料演變至今,存款、貸款、保險、共同基金與連動債這些商品變成主角,說是『金融百貨公司』還比較洽當!
一言以蔽之,金融市場本就不缺商品,缺乏的是能夠界定問題、符合需求,進而對症下藥的機制。
這個機制,有賴於財務顧問的培養,以及民眾財商教育的抬頭。
回到報導本身,曾幾何時標榜專業與誠信的金融從業人員,把自己搞成『穿西裝打領帶的詐騙集團』,令人唏噓。
仔細推敲,金融糾紛的主要來源,在於金融從業人員傳遞資訊時的不對稱,導致客戶產生認知上的落差,才會發生買的時候什麼都好,一旦發生虧損,客戶就回頭申訴與抗議,宣稱自己受騙上當。
一直以來,無論是保險業務員或是銀行理財專員,在解說時總是『並未揭露完整的全貌』,例如:只談報酬,不提風險。
責怪他們說謊嗎?騙人嗎?程度上或許沒有那麼嚴重。
問題是,這樣的說法確實可以挑逗人們心中那股蠢蠢欲動的貪念,所以即便是受過高等知識教育的菁英,難免還是會在不熟悉商品結構下,衝動地購買了增額型保單、連動式債券等商品。
呼籲主管機關正視金融從業人員銷售商品時,務必做到〝充分揭露〞與〝完整告知〞,才是根本之道。
我們一貫堅持的立場於原則是,金融商品本身是中性的,沒有好壞對錯。
不管黑貓還是白貓,只要會捉老鼠,就是好貓;不管是保險業賣的還是銀行業賣的,只要能夠符合客戶需求,就是一份好的保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