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用卡改欠額計息 下月上路金管會:不得變相收費 取消優惠須60天前公告
評析:花旗的有效卡數或刷卡金額都沒人家多,但循環信用餘額怎多人家這麼多?
信用卡改欠額計息 下月上路金管會:不得變相收費 取消優惠須60天前公告
2010年02月03日蘋果日報
【廖珮君╱台北報導】金管會昨天召開信用卡循環利息計算公聽會,初步達成信用卡已繳卡款,不得再計入循環息的共識,最快3月實施。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林棟樑昨說,仍以入帳日(持卡人刷卡後2~3天)起息,但從入帳日到繳款截止日間,民眾若有繳款,已繳部分不得計入循環息。
此舉對只還部分卡款、或因存款帳戶不足導致自動扣款失敗的持卡人,利息將大減壓,包括花旗、中國信託等29家發卡銀行則面臨調整,金管會官員昨示警,銀行不得因利息收益減少,去變相收費、砍卡友權益等侵害消費者權益。
29家發卡行面臨調整
林棟樑說,昨邀消保會、銀行公會舉行公聽會後,初步共識將修改相關法規,循環計息仍以入帳日起,到次月結帳日止,約收45天的循環利息錢,但已繳卡款不得計入,金管會年前將送委員會討論、再會商消保會後,就會上路。
據銀行公會統計,37家本國銀行中,僅有8家採用「未付卡款」計息,包括花旗、中國信託銀等29家、78%均採用「刷卡總額、兩段式計息」,這29家發卡行最快農曆年後,將面臨調整。
林棟樑說,此舉可能會讓銀行利息收益減少,但銀行不得因此變相增加費用或大砍持卡人權益,若銀行要取消持卡人優惠,得經持卡人同意且須60天前公告。據金管會去年12月統計,持卡人動用循環息居冠者,為花旗銀,其次為中國信託商銀,全體發卡行動用循環息達2081億元。
銀行公會:爭取緩衝期
銀行公會信用卡主委李懿哲坦言,信用卡已繳卡款禁計入循環計息,此舉將衝擊銀行財務和系統面,又以系統調整難度較高,將向金管會爭取調整緩衝期,也因銀行利息收益減少,預期發卡行將不會再增加卡友優惠權益,但也不至於變相收費或大砍優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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