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資型保單 將分離課稅
評析:雖然版主向來不建議買投資型保單,但也不贊成政府胡亂課稅!中國時報相關新聞提到這是賦改會的學者建議的,真不知道是哪些豬頭學者提的豬頭建議??真要不客氣的說這些人真的是既沒常識更沒知識!!還是只是政府「既定」政策下的橡皮圖章??
若真要講租稅公平的話,政府有膽就全面開徵證所稅,那就沒話說!現在的作法擺明就是柿子挑軟的吃!政府調降土徵稅,遺贈稅,營所稅,促產條例又延後終止(讓一些科技產業,金控業..可以繼續享有超低稅率,甚至免稅優惠),擺明都是圖利大老闆或有錢人,但對卻對結構性商品,證券化商品課所得稅,說穿了就是劫貧濟富!!不敢對財團課稅,就對小老百姓開刀,何來公平正義可言!!
企業做生意賠錢,報稅時還可以扣抵,甚至可以分年攤銷,但小老百姓辛辛苦苦攢了點錢投資賠掉了,政府要補貼嗎??
行政院賦改會昨(17)日取得共識,將對投資型保單課稅。屬於保險給付部分依舊免稅,但投資收益帳戶所得要課所得稅,採分離課稅,上限稅率不超過10%。
不溯及既往 昨天會議也初步同意,未來對投資型保單課稅時,應不溯及既往,由行政院視國內外經濟情勢,再決定合適的課稅時點。學者黃耀輝與財政部研判,以目前投資型保單契約短則六年、長則十年以上,不追溯對現有保單課稅之下,起碼三年內很難對投資型保單課稅。 賦改會昨日就金融商品課稅問題的改革方向進行會商,目前不管是投資人或保險公司均享免稅的投資型保單,未來應採取分離課稅。 ........ 財政部主張,投資型保單與一般金融商品最大的不同,在於這張結合保障與投資的保單,擁有清楚的帳戶,可以計算純屬保險部分的給付,與投資帳戶的收益。 因此,財政部認為,只要屬於投資帳戶收益即應分離課稅,但同一帳戶內的損益可以併計後,以餘額在保單到期或解約時,合併課稅。 金管會則認為,投資型保單仍是以保險為主的商品,其投資收益係依附在保險上,因此對於適格保單,不管是保險給付或投資收益均應享有免稅;只有不適格保單(即投資比重高於保險死亡給付者),才需要就投資收益部分分離課稅。 公會:稅率宜5% 【記者雷盈、李淑慧/台北報導】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吳崇權昨(17)日表示,若要對投資型保單的投資收益分離課稅,保險局建議稅率是不要到10%,壽險公會建議5%。吳崇權指出,投資證券未課徵證所稅,對銀行存款利息也有27萬元免稅額,國外對於投資型保單課稅,其稅率也低於10%。
【2009/02/18 經濟日報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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